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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编辑日期:2015-11-26 作者/编辑:继教园区 阅读次数: 7771 次

 

蚌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一、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学生入学档案、成绩档案、学籍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主要包括学生注册、学生证办理、新生和毕业生电子注册、成绩登记、学生考勤和奖惩、毕业证书办理等。

(一)入学与注册

  1、新生春季入学,即每年的3月入学,学制2年半,年级即为入学年,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在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每年春季开学,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缴费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缴费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缴费注册手续,交蚌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3、新生入学后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4、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员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填写考生学历承诺书,教育部学历核查结果需要认证的学员请到到省政务中心文凭验印窗口办理学历认证,咨询电话:0551—2999735  29993737。

  5、学员认真填写学籍表,填写内容要完整、真实、准确,学员毕业后留我院存档。

 

(二)转专业

学生转专业按下列程序和办法办理: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

  2、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学校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

  3、转专业原则上限于低年级进行。

  4、转专业集中在每年的四月办理、其它时间不予受理。先由学员书面申请,我院审批后,报教育厅备案,方可有效。

  (三)毕业班工作

1、学员毕业图像采集一般安排在毕业前一年的5月—9月,届时学员可以登陆蚌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cjy.bbxy.edu.cn/查询图像采集安排,未能正常参加图像采集的学员请到合肥补拍, 补拍时间:每周三(上午9点—下午4点)(双休日除外)参加补拍,截止日期:毕业当年的3月底前。补拍地址:合肥市六安路99号(六安路与淮河路交口)新华大厦24楼2404室补拍。需提供的信息:学号、身份证号、院校代码(11305),咨询电话0551-63699156  63699095。

2、毕业生登记表:学员毕业前要认真填写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贴好照片并由学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最后学员将内容完整的毕业生登记表交到班主任处。学籍科完善登记表各项内容,最后学员在毕业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作为学生毕业档案材料之一,含有毕业鉴定和学生的全部成绩,学员妥善保管或交到有关部门,不得私自拆封。

二、教学管理

(一)授课方式

蚌埠学院函授、业余教学主要以有计划、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教学的主要环节有:辅导答疑、作业、考试、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论文答辩(本科)。集中授课每学年安排不少于2次,每专业面授为期6-15天左右,面授时间一般为寒暑假、节假日(具体时间根据当年学院放假时间而定。一般开课时段为,寒假:元月中旬—2月中旬;暑假:7月中旬—8月底。届时请学员查询蚌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同上)通知。

(二)学员面授要求

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未经请假或无故缺课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对于出勤不足面授课时2/3以上的学员,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处理。新生具体上课时间详见课表。

三、本科生学位申请

(一)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

凡获得蚌埠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自毕业之日起的三个月内,由本人向我院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士学位的时间为每年10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每年的10月初蚌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院网站(同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授予条件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学习,达到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业培养要求;

2、主干课程考试及格且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4、参加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60分)。

(详尽内容请查阅蚌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的“蚌埠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三)学位外语考试

安徽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每年3月份网上报名http://ahtkb.hfut.edu.cn/ahtkb/安徽省学位考试网、6月份考试,一年仅考一次(鼓励提前报考争取早日通过)。对于需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者,请务必不要错过考试报名时间,如果因此耽误了学士学位的申请,责任自负。具体报名考试事宜可在每年的3月中旬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四、本科生论文要求

  (一)本科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论文提纲发至规定的邮箱,学校收到论文提纲后,根据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并电话(或手机短信或邮箱)告知指导教师姓名及联系方式。导师确定后,论文稿直接以电子文稿形式传送导师(所有邮件请自留底稿)。

(二)指导教师回复考生论文修改意见的日期,如果届时因邮箱故障或其它原因考生未能联系上导师,则学员务必在此日期之后的一周时间内与院相关负责人联系人进行沟通。不按时传交论文材料者,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论文指导和答辩,后果自负。

 (三)已经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严禁剽窃抄袭。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证件不符者不得参加答辩。论文答辩在每年的5月中旬—5月底之间,具体时间请届时关注学院网站的通知。

  (五)论文撰写要求及格式,请查看学院网站。

教务、学位办电话:0552-3171299   0552-3170502

学籍科电话:0552-3170502

蚌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