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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成人教育教学管理暂行规范

编辑日期:2015-03-11 作者/编辑:皖南医学院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2652 次

皖南医学院成人教育教学管理暂行规范

教务(2011)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成人教育教学管理是对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质量评价,保证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其基本任务是:研究成人教育教学及管理规律,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第三条  成人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成人教育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组织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队伍管理、教学档案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第二章 教学组织管理


第四条  成人高等教育应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建立健全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应与办学规模相适应。学校有领导分管成人教育教学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是组织开展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及管理办法:教师培训、考核制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规定:教学坚持、评估制度:教学实施、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六条  根据全年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计划的统一安排、指导下,制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作为组织、检查、落实和总结教学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  成人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第三章 教学计划管理


第八条  教学计划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进程的基本依据。它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定期进行修订。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第九条  教学计划必须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努力体现学校特色和专业特色。


第十条  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整体优化的原则;体现成人教育教学特点的原则。


第十一条  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修业年限;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学时分配和专业主干(核心)课程;教学进程表;必要的说明。


第十二条  教学大纲是组织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要按各自课程结构和专业培养规格的要求有所区别。


第十三条  教学大纲由各系、部按照成人教育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成人教育的教学计划制定出本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十四条  教学大纲须明确适用专业,规定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学习要求、重点难点、复习思考题、学时分配和参考文献等。


第十五条  教学大纲在注意保持本课程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的同时,要考虑成人教育特点,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既要切实加强基本理论的教学,又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第十六条  成教院根据教学计划和校历制定下达教学任务书、确定授课进程表、课程表和学时分配表,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第四章 教学运行管理


第十七条  教学实施过程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的组织教学过程。成教院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开课计划,由系、部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任课教师,以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  任课教师要了解本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必须完成的任务,研究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和学科前沿的最新成果,把握学生的知识基础状况,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备课,结合成人教育特点,安排好课程结构、重点、难点和思考题等问题,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第十九条  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是解答学生疑难、指导学生自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任课教师应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辅导答疑。


第二十条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着重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际应用能力。各门课程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应有一定的覆盖面和侧重点,题量适中,难易适度。


第二十一条  建立并实施科学、规范、严格的考试考查工作程序和制度,实行教考分离。严格执行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精心安排考务工作。对考试作弊者,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成绩评定本着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第五章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第二十二条  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中的经常性工作。建立日常的教学检查和阶段性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评。通过深入课堂听课、召开座谈会、师生访谈、抽查教案等形式,了解、掌握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并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进行教学检查;每学期对教学点在教学计划执行和分步实施的落实情况、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建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制定不同人员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并将考评结果及时反馈,形成评价、反馈、分析制度,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六章 教学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  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等材料均属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  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文件;

2、学校制定的各类教学规章制度、办法和条例及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

3、关于教育改革、培养方案、培养规格、专业和课程设置及学制等方面的有关文件;

4、招生的各种制度、规定、条例及有关文件;

5、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书、校历、课程安排表和授课情况统计表等有关资料;

6、教学检查(包括教学点)、座谈会、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的记录、总结;

7、有关学籍管理的文件、材料、新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册和在校学生学籍变更材料(包括休学、退学、复学和转学);

8、每学期、每学年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教学规范适用于成人教育学院各专业教学活动,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