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校继续教育函授站点(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年审结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1-05-27 作者/编辑:继教园区 阅读次数: 2244 次
皖教秘高〔2020〕97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校继续教育函授站点(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
年审结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安徽省高校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继续教育函授站点(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年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主办高校的支持配合下,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对属地函授站点(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办学情况实施年审并报送了年审结果,现将确定的2020年高校继续教育函授站点(数字化学支持服务中心)年审结果予以公布。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函授站点(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服务行为,维护安全稳定。对年审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函授站点(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相关主办高校和属地教育局要加强监管指导,切实整改到位,维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良好秩序,确保支持服务质量。对年审结果“撤销”的函授站点(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相关主办高校要按照合作协议做好在籍学生后续服务工作。
各主办高校要切实履行继续教育办学的主责,主动适应我省继续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积极推动函授站点向“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将所属站点全部纳入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平台统一管理。高校函授站点布局要与学校继续教育办学定位、办学实际和提升办学质量要求相适应,维护学校声誉,保障学习者权益,办好继续教育。
附件:2020年全省高校继续教育函授站(数字化学习支持
服务中心)年审结果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