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是学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抓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永恒主题。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保证教学质量,明确和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根据学院的有关精神,函授教学管理部向函授全体任课教师提出如下要求,请各位老师自觉遵守:
一、应认真备课,做到上课有教案,作业有批改,学院在教学期间将不定期检查。
二、应按时完成教学工作,严格考勤、考试制度。严禁在考试前向学生泄题,对学生最后成绩的评定要有据可依,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三、教师在命题时要认真审查,杜绝错题、漏题现象。试卷严格按照《函授任课老师出卷须知》要求执行。
四、学生学习成绩评定办法:
⑴.如果是闭卷、开卷考试,则平时分占总成绩百分之二十(包括考勤、作业、课后练习等。),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百分之八十(高等数学、英语平时占百分之三十,期末考试占百分之七十)。
⑵.如果是“一纸开卷”考试,则平时分占总成绩百分之十五,“一纸试卷”占百分之五,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百分之八十(高等数学、英语平时占百分之三十,期末考试占百分之七十)。
五、教师上课前一周内请进入安大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中“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所任课程的教学日历。
六、成绩录入要求:
1、在考试后一周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登录成绩时请按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师成绩登录办法》要求执行。
3、若成绩录入错误对学生造成影响的,扣除教学总课酬的10%。
4、将签字的纸质版学生成绩表连同考试试卷一并在考试后二周内交于函授教学管理部(理西楼203(西)室)。
七、成绩修改程序:
下载函授成绩改动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籍管理部,另一份交函授教学管理部留存。
八、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因故不能上课或调课应事先通知函授教学管理部统一安排调课,原则上不予调课。
九、受聘后请将职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证五证的复印件交到函授教学管理部。
十、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教学事故的,学院将按《安徽大学成人学历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附件二)进行处理。
安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教学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