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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生领取《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07-08 作者/编辑:阜阳师范学院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2616 次

经阜阳师范学院学位办公室审核、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2017年11月21日会议评定,刘旭等204名2017届成人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意授予学士学位。请校本部学员于2017年11月27至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凭《身份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领取《学位证书》;函授站学员《学位证书》由函授站负责人统一领取。

特此通知

 

阜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