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证书管理制度
编辑日期:2015-11-26 作者/编辑:继教园区 阅读次数: 1879 次蚌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证书管理制度
一、为维护我院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的严肃性及社会信誉,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统一印制及加强管理的若干规定》([93]教成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统一印制及加强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毕业证书管理与发放是一项极其严肃、极其重要的工作,必须以高度负责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个步骤都要严格把关,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凡在毕业证书管理过程中出现违纪现象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毕业证书的领取、管理与发放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领导负责,学籍科归口管理。
四、学生领取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学籍(符合成人高等院校招生录取规定、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由安徽省招办批准我院录取,按时报到注册、取得我院学籍)。
(二)学业合格、达到毕业要求(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通过毕业鉴定)。
(三)参加了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且注册信息核对无误,并经安徽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四)毕业生名单和毕业生成绩必须经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审核。
(五)结清费用(按规定减免学费者应出具相关手续)。
五、毕业证书管理岗位职责:
(一)审查核对当年毕业人数;
(二)据需向省教育厅领取空白毕业证书;
(三)受理作废证书的回收和更换;
(四)向省教育厅办理作废和空白毕业证书的注销手续。
六、毕业证书的具体办理和发放程序:
(一)每年5-6月由计算机管理系统生成毕业名册并进行核对;
(二)在当年规定时间按1:1的比例向省教育厅报预毕业生数,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毕业证书工本费;
(三)领取空白毕业证书并交由专人保管;
(四)准确、正确的打印证书有关内容,。证书核对无误后,统一到院长办公室加盖学院和院长印章。
(五)学籍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财务人员提供的缴费清单,并由财务人员和分管财务的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签名后方可发放证书。发放证书后的名单由学籍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六)规定的时间统一发放毕业证书,填写“毕业证书签领表”一式两份,办好签发手续。
七、毕业证书原则上不能代领。个别代领者必须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被代领人的书面委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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