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监考人员守则
编辑日期:2014-12-09 作者/编辑:安徽科技学院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1666 次第一条 监考人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安徽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考试规则和违纪处分规定》,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 考前30分钟,监考人员应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场情况报表、监考证。
第三条 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监考证在考试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清理考场,核对考生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检查学生是否对号入座,待考生坐定后宣读《安徽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考试规则》,进行必要的考试纪律教育。
第四条 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如考生对试题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众答复。
第五条 监考教师及巡考人员对违反考试规则或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应给予警告或宣布其作弊,当场没收作弊试卷并作详实记录,责令作弊考生立即离开考场。
第六条 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和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
第七条 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要立即收齐试卷,令考生退场。
第八条 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监考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第九条 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第十条 监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场情况报表》,考试结束后送交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