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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01-22 作者/编辑:安徽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3941 次

各分校、学习中心: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各分校、学习中心须认真核准、报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学生信息。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在校、在籍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核准内容为:学号、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件类型、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入学日期、学籍状态。

补录内容为:学生身份证件类型(已采集者无须补录),学生是否在职,父母或监护人1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父母或监护人2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三、总体要求及说明

1.补录报送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做强制要求。

2.核准和补录项详情参考《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附件1),补录项只针对非在职学生,在职学生不需采集补录项信息。

3.在《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信息表》(附件2)中填写补录项信息时,请严格按照《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写。

4.请务必于2019年2月26日前将上述信息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各分校、学习中心报送本校核准及补录学生信息即可,其余信息可删除。

5.继续教育学院将于2019年3月3日之前,对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并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6.学校教务处将于2019年3月8日之前,对数据进行审核并报送教育部。

联系人及电话:夏华  莫灿灿  0551-64652807

 

附件:1.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2.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信息表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1月18日


附件: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1: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