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作业管理办法
编辑日期:2014-12-09 作者/编辑:淮北师范大学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3547 次l、作业是学生巩固和运用书本知识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教学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学生自学情况的一种重要方式。为了加强成人教育教学管理,制定本办法。
2、作业一般为平时作业和测验作业两种。平时作业是为指导学生在自学中理解和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进行一定的基本技能训练而布置的;测验作业是考查学生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认真选编平时作业和测验作业。作业题及题号明确标注在《自学进度安排表》中,如果是教师自己选编的作业题,必须写明题目的具体内容。
4、作业题目应明确,难易适度,覆盖面宽,体现重点。
5、作业量要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自学时数适当布置。一般教材的每一章、节都应有作业题。
6、学生必须按照《自学进度安排表》或教师面授时补充规定,在充分阅读教材的基础上,按时按量独立完成作业,并做到字迹、题号清楚,段落分明、语言文字和标点规范,力求答案正确。
7、作业应在学院统一的作业(本)纸上完成,并在其首页写明课程名称、站名、专业年级、学号、姓名和完成作业的日期。
8、作业完成后,按时交、寄给班主任,班主任登记后与收交作业情况登记表一并寄给学院教务科。
9、作业迟交、未交或作业量未完成三分之二以上者,作业成绩以“O”分记。作业成绩为“0”分的取消参加期末本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待补做完成后,参加补考。
10、作业成绩:占该课程学期总评成绩的lO%;
11、教师批改作业时,要认真、负责,在错误的地方应写出提示;抄袭作业或复印件均按“0”分记。
12、教师将作业成绩:按10分制评分登记在《学生学习情况登记表》“作业成绩”栏内。
二○一二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