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听课(面授)考勤管理办法
编辑日期:2014-12-09 作者/编辑:淮北师范大学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3853 次l、学生按时参加教学课程安排表规定的听课(面授)、辅导、实验(上机)、实习等教学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必须事前由本人书面申请,任职单位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向函授站(教学点)办理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办理手续者,一律按旷课或旷考处理。
2、在集中教学活动期间,每天上、下午各考勤一次,并做考勤记录。考勤记录要真实反映学生的出勤情况。
3、旷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程一学期面授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除取消本学期末考试资格外,按《淮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
4、听课(面授)出勤占该课程学期总评成绩的10%。其计算办法按教学计划规定的面授天数分解计算。其成绩由考勤人员填写在《学生学习情况登记表》“平时成绩”栏内。
5、实验(上机)、实习等教学活动的考勤按《淮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实验(上机)实习、管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