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学院.jpg

系统登录

内容详情

成人高等教育学业考核与成绩记载办法

编辑日期:2014-12-09 作者/编辑:蚌埠医学院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3512 次

1、学生应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2、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或考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注明。考试课程一般采用闭卷考试,考查课的考核方式由相关教研室决定,考核不及格的同学一般只安排补考。

3、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4、学生每学年或连续两学期所修课程经考核不合格并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达三门者,予以留级(降级)处理,补考后不及格课程达五门者,予以退学处理。

5、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

学生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层次或参加其他专业同层次修读的课程成绩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6、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机会。

7、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一般每门课程缺课达教学总时数1/3者,不予参加该门课程的成绩考核;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