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学期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01-12 作者/编辑:继教园区 阅读次数: 1522 次分校、各教学点: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意见》(皖教工[2013]9号)文件要求,依据《安徽电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施方案》(皖电大教[2016]93号文)及《2017年秋季学期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皖电大教[2017]60号文),进一步提高思政理论课程教学的应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本学期的实践教学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实践教学的对象:
2017年秋季学期入学本学期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本专科学生均需参加。
二、实践教学的形式:
撰写调查报告或学习心得体会。
要求:学员结合工作岗位进行社会调查,并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调查报告;或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撰写不少于700字学习感想体会,12月29日之前完成。社会实践活动占总成绩的15%,学员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者不按时提交书面材料,该课程不及格处理,课程重修。
宣城电大成教处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