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管理制度 考务管理规定
编辑日期:2018-03-20 作者/编辑:继教园区 阅读次数: 1983 次为规范考务管理工作,严把考试考核关,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场设置。考场设置一般为30人的标准考场,特殊情况下需在大的阶梯教室设置考场的,也应以30人为限划分区域,明确界限。标准考场配备两名监考人员。
二、考场布置。考场布置应为单人单桌,前后左右距离恰当,抽屉背向(特殊课桌除外)考生,桌面贴有学生相关信息的编号,场地整洁,不存放妨碍考试的东西。
三、考场服务。考场外有考场示意图和相关考试宣传。
四、监考人员的选定。每个考场配主监考、副监考各一人,按新老结合、男女搭配方式组对。监考人员要挑选认真负责,履行职责,不做违背监考纪律的事,维护监考人员的良好形象,并在考场上对违规违纪现象敢抓,秉公执法的人员。
五、监考人员的培训。考前必须召开监考人员会议,提出监考要求,重申监考纪律,明确监考责任,交代监考要领。监考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六、试卷的领取。考前15分钟内监考人员到试卷收发室领取试卷,要特别留意试卷是否处于密封状态;确需拆分的,要当众拆启。
七、考试的组织。
1、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2、考生不准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自来水笔或签字笔。
3、开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应检查考生到考情况,并宣布考场纪律:①不准抽烟;②不准喧哗;③不准交头接耳和左顾右盼;④不准打小抄⑤不准使用手机等;⑥不准随意离开考场,确因急需离开考场时,应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由一名监考人员陪同离场。
4、监考开始,监考人员宣布开考并迅速发放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
5、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停止入场。
6、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考试终止时间。
7、考试结束,考生应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卷和草稿纸放在桌面上,尽快退出考场。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要填好《考场情况报告单》和试卷一起密封交考务办公室。
八、巡考。
1、巡考人员应由院领导和院教务负责人组成。
2、巡考人员承担督促、检查、指导考试工作的任务。
3、巡考人员要履行职责,坚持从严治考,依法治考,文明治考。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处理。
九、补考。考试不及格者或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参加补考。
十、试卷批阅。要选择保密性好的地方作为试卷批阅地点;试卷批阅、登分,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流水作业,严格保密;阅卷、登分后,要有专人复审,公平把握标准,防止宽严不一,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解决;严禁拆线阅卷或擅自改动考试成绩。
